部門:
規劃署
薪酬:
月薪港幣49,230元
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
(a)(i) 持有本港大學所頒授的建築或建築研究學士學位,或具備同等學歷,或持有香港建築師學會認可的學位;以及
(ii) 具備至少三年建築或城市設計方面的相關工作經驗,以及對建造和建築設計、擬備簡報材料,以及《建築物(規劃)規例》(例如《認可人士、註冊結構工程師及註冊岩土工程師作業備考》第APP-152號的「可持續建築設計指引」等)有深入認識。具擬備法定建築圖則經驗及對法定規劃制度有認識者更佳;
或
(iii) 持有本港大學或香港專業教育學院所頒授的建築或建築研究文憑,或具備同等學歷;以及
(iv) 具備至少五年建築或城市設計方面的相關工作經驗,以及對建造和建築設計、擬備簡報材料,以及《建築物(規劃)規例》(例如《認可人士、註冊結構工程師及註冊岩土工程師作業備考》第APP-152號的「可持續建築設計指引」等)有深入認識。具擬備法定建築圖則經驗及對法定規劃制度有認識者更佳;
(b) 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備同等成績 [見下文註(1)];
(c) 具設計天分,能手繪具風格的建築圖則,並具備良好的電腦輔助技巧製作建築效果圖,以美術方式有效地表達設計概念/發展建議;
(d) 通曉應用Microstation、AutoCAD、3D Studio Max/3D Studio Viz、Revit、Photoshop、SketchUp、Microsoft Office等電腦設計軟件及建築信息模擬;熟識動畫製作、錄像剪接技巧及懂應用Adobe Creative Suite者更佳;
(e) 對管理電腦硬件和軟件系統有認識或具相關經驗者更佳;以及
(f) 能獨立工作及與團隊合作,並能在緊迫時間內完成工作及承受工作壓力,以及能有效與部門內的專業職系人員溝通。
(a)(i) 持有本港大學所頒授的建築或建築研究學士學位,或具備同等學歷,或持有香港建築師學會認可的學位;以及
(ii) 具備至少三年建築或城市設計方面的相關工作經驗,以及對建造和建築設計、擬備簡報材料,以及《建築物(規劃)規例》(例如《認可人士、註冊結構工程師及註冊岩土工程師作業備考》第APP-152號的「可持續建築設計指引」等)有深入認識。具擬備法定建築圖則經驗及對法定規劃制度有認識者更佳;
或
(iii) 持有本港大學或香港專業教育學院所頒授的建築或建築研究文憑,或具備同等學歷;以及
(iv) 具備至少五年建築或城市設計方面的相關工作經驗,以及對建造和建築設計、擬備簡報材料,以及《建築物(規劃)規例》(例如《認可人士、註冊結構工程師及註冊岩土工程師作業備考》第APP-152號的「可持續建築設計指引」等)有深入認識。具擬備法定建築圖則經驗及對法定規劃制度有認識者更佳;
(b) 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備同等成績 [見下文註(1)];
(c) 具設計天分,能手繪具風格的建築圖則,並具備良好的電腦輔助技巧製作建築效果圖,以美術方式有效地表達設計概念/發展建議;
(d) 通曉應用Microstation、AutoCAD、3D Studio Max/3D Studio Viz、Revit、Photoshop、SketchUp、Microsoft Office等電腦設計軟件及建築信息模擬;熟識動畫製作、錄像剪接技巧及懂應用Adobe Creative Suite者更佳;
(e) 對管理電腦硬件和軟件系統有認識或具相關經驗者更佳;以及
(f) 能獨立工作及與團隊合作,並能在緊迫時間內完成工作及承受工作壓力,以及能有效與部門內的專業職系人員溝通。
註:
(1) 政府在聘任非公務員合約僱員時,過往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課程乙)E級的成績,在行政上視為等同2007年或以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第2級的成績;
(2) 申請人須提交詳細履歷表及相關作品簡介 (最多10頁A4紙),詳述所取得的資歷、曾任職位的職責及曾參與的項目,特別是與本職位的要求相關者;以及
(3) 合適的申請人將獲邀參加面試。申請人或需參加技能測試。
(2) 申請人須提交詳細履歷表及相關作品簡介 (最多10頁A4紙),詳述所取得的資歷、曾任職位的職責及曾參與的項目,特別是與本職位的要求相關者;以及
(3) 合適的申請人將獲邀參加面試。申請人或需參加技能測試。
職責:
協助專業職系人員-
(a) 就城市規劃/發展建議及為公眾簡報會,擬備建築布局圖、設計圖、總綱圖、演示圖像(例如概念草圖等)及視像簡報材料(例如照相式寫實平面圖像、三維動畫和繪圖及三維互動式模型等);
(b) 因應不同發展密度、建築物高度、結集程度及布局,測試各種發展方案所造成的視覺影響/進行景觀分析;
(c) 為內部的規劃/城市設計檢討提供支援;
(d) 為根據《城市規劃條例》、《環境影響評估條例》和相關研究所提交的資料(特別是視覺影響評估和空氣流通評估),查核當中的電腦合成照片、建築簡報材料及發展建議的布局的準確性,並就相關項目提供適當的圖像支援;
(e) 擬備總綱發展/概念圖、城市設計大綱、城市設計總綱圖及圖像,以展示城市設計概念及措拖;以及
(f) 就各種技巧和技術為本署人員提供培訓,特別是與布局設計及擬備高質素及照相式寫實演示圖像相關的技術。
(或須在偏遠地點工作,以及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及 或不定時工作。)
(a) 就城市規劃/發展建議及為公眾簡報會,擬備建築布局圖、設計圖、總綱圖、演示圖像(例如概念草圖等)及視像簡報材料(例如照相式寫實平面圖像、三維動畫和繪圖及三維互動式模型等);
(b) 因應不同發展密度、建築物高度、結集程度及布局,測試各種發展方案所造成的視覺影響/進行景觀分析;
(c) 為內部的規劃/城市設計檢討提供支援;
(d) 為根據《城市規劃條例》、《環境影響評估條例》和相關研究所提交的資料(特別是視覺影響評估和空氣流通評估),查核當中的電腦合成照片、建築簡報材料及發展建議的布局的準確性,並就相關項目提供適當的圖像支援;
(e) 擬備總綱發展/概念圖、城市設計大綱、城市設計總綱圖及圖像,以展示城市設計概念及措拖;以及
(f) 就各種技巧和技術為本署人員提供培訓,特別是與布局設計及擬備高質素及照相式寫實演示圖像相關的技術。
(或須在偏遠地點工作,以及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及 或不定時工作。)
聘用條款:
獲取錄的申請人會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用,合約期為一年。
福利:
受聘人如在合約期內一直表現理想、行為良好,可在合約期圓滿結束後獲發約滿酬金。該筆酬金如獲發放,連同政府按照《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的規定為受聘人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所作的供款,金額將相等於受聘人在合約期內所得底薪總額的10%。受聘人可按《僱傭條例》的規定享有休息日、法定假日(或代替假日)、年假、產假/侍產假及疾病津貼等福利(如適用)。
附註: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 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申請人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申請人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筆試及 或面試。
(f)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遴選面試/筆試。在適合受聘而有申報為殘疾的申請人和適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請人當中,招聘當局可給予前者適度的優先錄用機會。有關政府聘用殘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關措施載列於《用人唯才:殘疾人士申請政府職位》的資料冊內。申請人可於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內的“公務員隊伍的管理—聘任”參閱該資料冊。
(g)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 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的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在七日指定限期內(以郵戳日期為準)郵寄修業成績單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上述查詢地址。
(h) 本欄內的非公務員職位空缺資料,也可於互聯網上的規劃處主頁內閱覽,網址如下:http://www.pland.gov.hk。
(b)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 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申請人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申請人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筆試及 或面試。
(f)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遴選面試/筆試。在適合受聘而有申報為殘疾的申請人和適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請人當中,招聘當局可給予前者適度的優先錄用機會。有關政府聘用殘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關措施載列於《用人唯才:殘疾人士申請政府職位》的資料冊內。申請人可於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內的“公務員隊伍的管理—聘任”參閱該資料冊。
(g)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 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的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在七日指定限期內(以郵戳日期為準)郵寄修業成績單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上述查詢地址。
(h) 本欄內的非公務員職位空缺資料,也可於互聯網上的規劃處主頁內閱覽,網址如下:http://www.pland.gov.hk。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G.F.340(Rev.7/2023))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新版本的政府職位申請書G.F.340(Rev.7/2023)已於2023年7月26日正式生效及推出。申請人如投考在2023年7月26日或之後展開招聘的政府職位,必須以新版本的申請書G.F.340(Rev.7/2023)遞交申請。如申請人遞交了舊版本的申請書G.F.340(Rev.3/2013),招聘部門/職系會要求申請人重新填寫新版本的申請書G.F.340(Rev.7/2023),並在七日內提交已填妥的G.F.340(Rev.7/2023)。如申請人在指定限期內未能重新遞交已填妥的新版本申請書G.F.340(Rev.7/2023),其申請將不獲處理。
申請人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把填妥的申請表格連同詳細履歷、相關作品簡介、學歷證書副本及工作經驗的書面證明副本,(a)以郵寄方式或親身遞交到下述查詢地址,或(b)以電郵方式發送到[email protected],送達規劃署聘任組。
請在信封面或電郵標題註明申請的職位名稱。如以郵寄方式遞交申請,遞交申請日期以信封上的郵戳日期為準。為避免郵件過期或未能成功派遞,在投寄前請確保信封面已清楚寫上正確地址及已貼上足夠郵資。所有郵資不足的郵件將不會派遞至本署,並會由香港郵政按情況退還寄件人或銷毀。申請人須自行承擔因未有支付足夠郵資而引致的任何後果。
逾期遞交的申請、申請表資料不全或沒有夾附詳細履歷、相關作品簡介及所需的相關文件副本、以傳真方式遞交的申請,或並非以指定申請表格遞交將不獲處理。
申請人須於申請表內提供電郵地址。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六至八個星期內接獲通知。如遇到申請人數眾多或其他特殊情況,可能需時稍長。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
申請人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把填妥的申請表格連同詳細履歷、相關作品簡介、學歷證書副本及工作經驗的書面證明副本,(a)以郵寄方式或親身遞交到下述查詢地址,或(b)以電郵方式發送到[email protected],送達規劃署聘任組。
請在信封面或電郵標題註明申請的職位名稱。如以郵寄方式遞交申請,遞交申請日期以信封上的郵戳日期為準。為避免郵件過期或未能成功派遞,在投寄前請確保信封面已清楚寫上正確地址及已貼上足夠郵資。所有郵資不足的郵件將不會派遞至本署,並會由香港郵政按情況退還寄件人或銷毀。申請人須自行承擔因未有支付足夠郵資而引致的任何後果。
逾期遞交的申請、申請表資料不全或沒有夾附詳細履歷、相關作品簡介及所需的相關文件副本、以傳真方式遞交的申請,或並非以指定申請表格遞交將不獲處理。
申請人須於申請表內提供電郵地址。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六至八個星期內接獲通知。如遇到申請人數眾多或其他特殊情況,可能需時稍長。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
聯絡地址:
香港北角渣華道333號北角政府合署18樓1817室規劃署聘任組
查詢電話:
2231 4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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